长春市近日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旨在吸引和留住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这些政策覆盖租房、购房、生活补贴以及就业和创业支持等多个方面。其中包括建设2万套人才公寓,提供租金补贴和免费临时住宿,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的毕业生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以及对在长春工作的应届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此外,长春市还将拓展就业岗位,鼓励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提供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和实训补贴,同时为有意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税收减免和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这些措施旨在形成省、市政策的叠加效应,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关注长春、了解长春、走进长春。
中新网长春6月12日电 (李丹)长春市政府新闻办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近出台的《长春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来(留)长系列优惠政策》。记者获悉,该系列优惠政策涉及租房、购房、生活补贴以及就业和创业扶持等多个方面。
吉林省级博士后公寓。(资料图)吉林省人社厅供图
近年来,长春市明确提出“百万大学生来(留)长”发展目标,出台《高校毕业生“百万集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人才政策为牵引,以“五优”服务进校园为载体,构建了立足长春、覆盖全省、面向全国的青年人才引聚模式,连续4年每年吸引高校毕业生超过10万人。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秦锡春介绍,聚焦高校毕业生最关注、最急需、最期盼的政策热点,长春市对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进行了系统整合和创新升级,形成了系列优惠政策。
其中,在租房方面,长春市将建设2万套“长春青年人才城(人才社区)”人才公寓,为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提供租金补贴。同时,还将设立免费临时驿站,为异地来长求职创业的青年提供最长一年的免费住宿。对于有意购房的高校毕业生,长春市也提供了购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的毕业5年内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按照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本科3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对在长春工作的当年应届博士、硕士、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除外),按每人每月2500元、1500元、1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对新进入市域内企业、市属事业单位所属的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市级企业研究生创新实践工作站的青年人才,提供生活补贴。
在就业和创业方面,长春市将拓展就业岗位,对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同时,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支持企业建设大学生实训基地,提供实训补贴。对于有志于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长春市还提供了税收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并加强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建设,帮助他们提升创业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
秦锡春表示,这些优惠政策形成了省、市政策的叠加效应,特别是在政策覆盖范围上实现了新的扩大,其中社保补贴、学费代偿、技能培训等18项相关政策已经覆盖到县域。通过这些优惠政策,希望吸引全国更多高校毕业生关注长春、了解长春、走进长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