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陈孟坤介绍,四川目前拥有10.8万个农民合作社和25万家家庭农场,近90%的这些组织从事种养殖业。2023年,家庭农场实现经营收入710亿元,带动劳动力就业89万人。四川下一步将加大培育力度,推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融入农业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利益共享体。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以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行为,保护成员合法权益,并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
中新网成都5月29日电 (陈选斌)“目前四川有农民合作社10.8万个,入社成员达408.3万户;有家庭农场25万家,2023年实现经营收入710亿元。”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陈孟坤29日向媒体介绍,全省近90%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从事种养殖业,其中直接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近7万个。
5月29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在成都举行新闻发布会。陈选斌 摄
当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在成都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四川培育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
近年来,四川聚力把带动小农户发展家庭农场、以家庭农场为基础组建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组建联合社或设立公司作为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的主攻方向,从发展壮大单体农民合作社、促进联合与合作、提升县域指导扶持服务能力等三个方面着手,全力推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取得新成效。
2023年,全省农民合作社平均为每个成员统一购销1.41万元,入社成员户均直接从农民合作社获得收益超1200元;9028个农民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辐射带动小农户227万余户。全省家庭农场实现年经营收入710亿元,经营土地面积突破1500万亩,带动劳动力就业89万人。
陈孟坤表示,四川下一步将从三个方面加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培育力度:一是打造产业共融体,积极推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融入农业现代化产业体系;二是培育发展共同体,推动以家庭农场为基础组建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组建联合社或设立公司;三是构建利益共享体,持续深化“两类主体”与农民群众的利益联结,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6月1日,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将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实施办法》不分章节,共39条,主要内容围绕健全政府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机制、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管理、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服务、完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措施展开。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行为、保护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合法权益,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能力,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